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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创业基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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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日期: 2020-09-29      信息来源: 创新创业中心供稿      点击数:

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

 

为确保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育物联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的安全、有序的管理,确保创业项目经营顺利开展,结合基地具体情况,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。

一、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:以防为主,宣传先行,防消结合。

二、定期检查办公区的消防设施,保证达到消防规范要求。

三、消防工作的展开。

1、进行消防宣传。宣传形式:利用标语、标牌进行宣传,发放消防须知。宣传的内容:消防工作的原则,消防法规,消防须知。
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》的规定,制定防火制度,建立消防档案,对消防设施定期维护。

3、制定防火工作措施,从制度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4、抓好消防训练,每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消防演习。

5、制定火灾紧急疏散程序。做好疏散的准备工作,人员疏散为主为先,转移危险品、抢救贵重财产在后。

6、制定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,安装消防走火示意图。

四、对创业团队的管理

1、团队安全责任人为企业法人或团队/项目负责人,对各自企业/团队内工作人员需做到宣传、管理作用。

2、任何团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、消防通道。

3、不得损坏、移动、封锁消防设备设施。

4、不得在基地内存放有毒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
5、基地内不得使用明火,未经允许,不得增设大功率电器。

6、配合基地管理人员对卡位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。

7、发现设备、设施有损坏现象的,应及时通知基地服务中心。

8、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追究相关人员及企业/团队负责人责任。

五、本规定从201711日起执行。
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      邮编:510091   电话:(020)835053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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